蘇州國舜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聯系人:曹經理
手機:139-1379-9297
郵箱:caofengluan@szgscc.cn
郵政編碼:215000
網址:www.myaido.com
地址:蘇州綠地中央廣場18樓
近年來,機關事業單位建設工程項目中以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聘請中介機構開展審計的行為比較普遍,中介機構以專業、公正、客觀的優勢在造價咨詢、跟蹤審計、造價評審、項目初驗、項目資金決算審計、項目績效評價等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這樣做雖然有優勢,但審計中也發現,部分中介機構出具的結果報告存在質量問題。比如某監理公司在對一項市政工程的監理作業中,由于人員嚴重缺乏,監理不到位,造成部分項目沒有達到設計要求。再比如某造價咨詢公司對一項農田水利項目審計時,沒有對未按設計圖紙施工、部分管涵為施工等問題進行反映,造成多計工程款等問題。
鑒于中介機構的盈利屬性,造成個別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存在不負責任、違規兼職等問題,對此,我們不做過多探討。下面,我從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角度,分析探討如何規范中介機構從業行為。
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審計角度看,機關事業單位(建設方或甲方,我們所稱被審計單位)在聘請中介機構的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是隨意選取中介機構。審計發現,部分機關單位為應對審計、財政和上級機關針對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通過指定或他人推薦的方式選取中介機構,以規避責任為目的,未嚴格對中介機構的資質、社會評價進行調查,導致第三方報告質量不高,評審結果缺乏公信力。
二是過度授權給中介機構。中央、省、市在撥付政策扶持資金時,十分關注資金使用在政策落地落實方面發揮的作用,要求主管單位要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明確資金使用方向和地方扶持政策。部分機關單位以缺乏專業人員和缺乏經驗為由,將所有事項全權授權中介機構,比如編制實施方案等,部門工作小組也未發揮切實作用,甚至造成實施方案偏離政策目標要求。
三是盲目信賴中介機構。審計發現,部分機關單位盲目信賴中介機構出具的評審報告,依據評審報告申請財政資金支付工程款。審計過程中,通過對中介機構的評審報告進行審核,以及現場核查項目情況,發現存在工程計量、投資估算不準確問題,部分報告內容簡單,缺乏必要依據,喪失公正性。
機關單位選取中介機構出具公正、專業、客觀的報告,是為了在正確履行職能的基礎上,更好的使用財政資金,真正將錢花在刀刃上,促進資金提質增效,確保政策落地落實落細,絕不能在出現問題時,讓中介機構成為部門職能缺失的借口。
為切實督促機關單位用好中介機構,有以下幾點審計建議:
一是提升自身專業水平。根據部門核心業務的發展要求,切實提高自身業務水準,做到能夠針對上級政策要求,結合本地區發展現狀,提供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由中介機構依據核心要求,對方案格式進行規范化,對可行性進行客觀評價。同時,不能授權第三方的工作,要具備獨立出具實施方案的能力,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是全過程參與。機關單位不能充當“甩手掌柜”,要全過程參與到項目實施的各個環節中,共同參與項目的驗收、評價,全過程評價中介機構是否偏離政策要求,對于不嚴謹不細致的地方及時提出意見,對未經核實的事項不能隨意簽署意見,確保最終出具文書的科學、客觀、公正。
三是擇優選取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水準參差不齊,部分機構處于起步階段,缺乏相關經驗,機關單位在選取中介機構時不能局限于本地區,要真正根據項目要求,貨比三家,選取有經驗、質量高的中介機構,對于自身管理不規范,存在質量風險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選取,倒逼中介機構加強管理,提升結果報告質量。